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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提出的再次现场取样要求,由于举报人与施工总包方矛盾激化,举报人再到工地现场将引发不可预测的后果。尤其是在电视报道播出后,导致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施工总包方对记者也产生了反感与不信任,因此再次进入工地取证拍摄,必须由政府与施工总包单位做沟通协商,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安全。
按照工作安排,依据有关规定法律法规,9月10日上午,由常熟市住建局和沙家浜镇政府牵头,常熟市城市建设监察大队、常熟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常熟市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沙家浜镇建管所、玲珑墅项目建筑设计企业、监理单位组成的联合取证小组,前往沙家浜镇玲珑墅项目现场,对举报人指定的楼栋范围内的3幢房屋的屋面共计6个点进行开凿取样。整个取证过程,由执法视频记录仪和常熟广电总台记者全程跟踪录像,并经联合取证小组见证。经现场核实,上述取证部位中取出的屋面保温板材料与原设计材料相符。
事件处理时间线日,常熟住建局质监站在对沙家浜玲珑墅项目进行全方位检查时,发现施工存在材料未经复检即使用、材料检验测试不合格的问题,即要求局部停工整改。据了解,该保温工程由蒋某某承接施工
。质监站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苏州市金荣建筑安装工程发展有限公司做返工处理。为此,总承包单位暂扣责任人蒋某某质量保证金30万元。
22017年8月14日,常熟住建局城建监察大队接到蒋某某等人举报,反映在沙家浜玲珑墅工程建设项目中,总承包单位在屋面施工中存在屋面保温材料节能设计的基本要求是使用聚氨酯保温材料,而实际施工当中百分之七十以上都是使用的挤塑保温板代替。接报后监察大队二中队立即联系质监站、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等单位,分别于2017年8月16日、8月22日、8月23日、8月24日分四次前往施工现场,随机抽取28#、37#、39#、48#楼共七个部位,进行开凿检查。其中有一次检查由蒋某某本人参加,37#为某某现场指定,39#、46#在蒋某某投诉举报的范围内,整个抽检均未发现投诉人所反映的问题。
在抽检过程中,监察大队进行了全面取证录像,建筑设计企业、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保温材料供应单位派人到场,整个抽检过程合法合规。
3处置过程中,举报人某某反复强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相互勾结、提供假证,在被多次无端指责情况下,执法人员有过激言论。为此常熟住建局已要求相关执法人员停职检查,并责令其作出深刻的检查。执法人员本人于2017年9月1日下午向举报人蒋某某本人就态度问题当面做了赔礼道歉,蒋某某当场表示理解和认可。